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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
時間:2013-12-23 20:20:40 作者:綠建之窗 來源:綠建之窗 閱讀:2328內容摘要:秦皇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北戴河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關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13〕1號)和財...秦皇島市人民政府
關于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北戴河新豆芪,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關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和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2012〕167號),推進建筑節能,發展綠色建筑,提高我市生態文明水平,促進城鄉建設模式轉型升級,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綠色建筑是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綠色建筑是指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男徹采的建筑。
我市正處于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快速發展時期,近年來,城鄉建設成果顯著,但增長方式粗放,發展質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過程能源資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問題仍比較突出。發展綠色建筑,能夠最大穆實乩用資源和最低限度地影響環境,緩解城鎮化進程中的資源和環境約束;能夠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為人們提供健康、舒適、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動空間,顯著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能夠全面集成建筑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及環境保護等多種技術,極大帶動建筑技術革新,慕油貧建筑生產方式的重大變革,促進建筑產業優化升級,拉動節能環保建材、新能源應用、節能服務和咨詢等相關產業發展。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加快發展綠色建筑,是一項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要把握機遇,進一步增腦鶉胃瀉褪姑感,切實推動城鄉建設走上綠色、循環、低碳的科學發展軌道。
二、發展綠色建筑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態文明融入城鄉建設的全過程,抓住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快速發展的重要機遇,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示范引領,有序推進”的工作機制,采取公益性強制與商業性激勵相結合的推廣模式,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提高建筑品質,優譜試磁渲茫降低能源消耗,為建設“沿海強市,美麗港城”做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笆濉逼陂g,建立完善我市綠色建筑建設及評價的監管體系、政策激勵體系、技術標準體系和咨詢服務體系,形成完備有效的綠色建筑發展推廣機制。建成一批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綠色建筑項目,積極培育綠色建筑產業發展。加強社會宣傳和知識普及,使綠色建筑理念成為全社會的廣泛共識,實現從政府引導到市場需求的轉變。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市行政區域內尚未進行施工圖聯審的政府投資類項目(政府辦公建筑、學校、醫院、博物館、體館、科技館、圖書館、影劇院等)、保障性住房、北戴河新區新建建筑,以及城市區內尚未出具規劃設計條件的單體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商場、寫字樓、機場、車站、賓館、飯店等)、10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必須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鼓勵已經完成施工圖聯審的項目,由建設單位交由設計單位按照綠色建筑星級標準進行優化設計。2013年底,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面積占全市綠色建筑總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2014年,城市區內所有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新建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其中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面積占全市綠色建筑總面積的比例達到25%以上。2015年,全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新建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其中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面積占全市綠色建筑總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三、重點工作
(一)繼續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嚴格施工過程監管,加強各縣、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夯實工作基礎,確保全市新建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100%貫徹執行。結合行業發展趨勢,進一步優化建筑節能全過程、閉合式管理模式,重點抓好材料產品質量,規范施工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鼓勵有條件的縣、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執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節能標準。深入推進農村節能住宅示范建設,建筑節能工作逐步向農村推進。
(二)大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以圍護結構、供熱計量、管網熱平衡改造為重點,大力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鼓勵按綠色建筑星級標準進行改造。加強既有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統計工作,及時制定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在舊城區綜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鼓勵同步開展節能改造。鼓勵農村地區結合危舊房改造,提高農村房屋的節能性能。積極推進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對高耗能建筑實行強制性節能改造。
(三)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耗公示工作,推進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辦公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建立完善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辦公建筑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對新建、改擴&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進行能源利用效率測評和標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辦公建筑要切實加強用能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節能標準。
(四)加快綠色建筑技術研發推廣。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應用,對具備太陽能利用條件的新建建筑,應全部采用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推進太陽能光伏在建筑上的應用,合理使用海水源、土壤源、污水源熱泵系統,在農村地區大力發展生物質能應用,缺水地區禁止使用地下水源熱泵系統。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加快綠色建筑技術研發,開展隕建筑技術的集成示范。重點研究節水與水資源綜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環境質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術。因地制宜推廣自然采光、自然通風、光導照明、雨水收集、區域化中水利用、垃圾分類、隔音、智能化管理等成熟技術,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照明產品、節水器具、高鑰盞骱徒諛艿縑蕁⑷人器、辦公設備、家用電器等產品設備。
(五)大力發展應用綠色建材。結合本地氣候特點和資源稟賦,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加快發展防火隔熱性能好的建筑保溫體系和材料,充分利用粉煤灰、脫硫石膏、鋼渣、尾礦、建筑廢棄物等資源,推進墻體材料革新。積極發展加氣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復合一體化墻體材料、一體化屋面、低輻射鍍膜玻璃、斷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建材。強制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推廣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強度鋼筋。
(六)不斷深化建筑節水。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項目應當制定節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城市所有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應采用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大力推廣管網檢漏防滲技術,加快漏損管網改造,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率。積極推廣耐旱性樹種、節水型植物群落和微灌、滴灌、滲灌等技術,大力發展節水型綠化。開展廢水綜合利用,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價格機制,鼓勵引導再生水、雨水、河湖水在園林綠化、洗車、環衛等行業中的使用。提倡應用透水路面工程技術。積極推進城鎮&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
(七)積極推廣綠色施工,推動建筑工業化和產業化發展。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綠色施工導則》,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的施工活動,實現“四節一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開展精細化管理,推進施工規范化、信息化、標準化和工業化,推行試點和示范工程,引導綠色施工的健康發展。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筑體系,加快發展建設工程的預制紛芭浼際酰提高建筑工業化技術集成水平。支持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工業化基地建設,開展工業化建筑示范試點。積極推廣住宅全裝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性到位或菜單式裝修,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裝修相結合,特別是政府主導的保障性住房項目要實行全裝修,鼓勵其他新建氛逐步實現全裝修。
(八)推進建筑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落實建筑廢棄物處理責任制,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建筑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推進施工過程中建筑廢棄物減量化紛試椿,探索將房屋拆除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案納入城市房屋拆除管理。積極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建筑廢棄物分類收集與再生利用機制,研究制定優惠政策,大力扶持利用建筑廢棄物作為再生資源的加工企業,大力研發和推廣再生材產品,最大限度實現建筑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努力提高菲物處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任組長的秦皇島市推進綠色建筑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與職責分工附后),負責全市綠色建筑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務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以及各縣、區政府(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檀骱有慮管委)。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綠色建筑的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及綠色建筑的政策宣傳貫徹、技術應用、工程監管等相關工作。全市綠色建筑發展總體任務要分解到各縣、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并納入工作考核體系。各縣、區政府糖鼗實壕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管委)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進一步細化目標,落實責任,認真組織落實。
(二)加大支持力度。市財政部門統籌安排綠色建筑專項資金,重點用于綠色建筑發展研究、宣傳培訓、技術與產品的研發和對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的獎勵。市城鄉建設和財政部門積極做好星級綠色建筑申報、獎勵審核和備案工作,積極爭取上級財政獎勵。對獲得二星或三星級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或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項目,市城鄉建設和財政部門將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示范項目,并申請國家、屑恫普補貼。對高星級綠色建筑給予市級財政獎勵,2013年獎勵標準為:二星級綠色建筑20元/平方米,三星級綠色建筑40元/平方米。獎勵標準可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等情況進行調整。鼓勵縣、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改進和完善對綠色建筑薪鶉詵務,金融機構可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
(三)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和技術體系。出臺《秦皇島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和相關配套文件,保證綠色建筑實施推廣有章可循。各相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協調聯動,加強項目全過程監管。發展和改革部門在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中要督促落實綠色建筑內容。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土地出讓監管。城鄉規劃部門要加強規劃審查,在項目設計方案審查中將綠色建筑相關指標列入建設工程規劃條件。在施工圖設計聯審階段進行綠色建筑專項查,未通過審查的不予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城鄉建設部門要在工程施工階段加強監管,確保按圖施工。房產管理和城市管理部門要在建筑運營和拆除階段分別做好監督管理。
(四)強化能力建設。建立我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隊伍,嚴格評價監管。加強對建筑規劃、設計、施工、監管、運營等人員的培訓,開展綠色建筑規劃與設計競賽,“走出去,請進來”,組織交流合作,借鑒先進經驗。積極探索發展與建筑節能服務相關的技術、融資、信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中介組織,培育綠色建筑務咨詢機構,扶持綠色建筑服務業的發展。
(五)抓好示范引導。進一步加強北戴河新區國家級綠色節能示范區創建工作,應用《北戴河新區低能耗綠色建筑指標體系》,促進新區綠色建筑發展。積極建設綠色建筑示范小區、綠色建筑示范城鎮,綠色示范農房。大力推廣示范項目,發揮典型引導作用。
(六)注重宣傳普及。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綠色建筑法律法規、政策理論、技術知識、典型案例、先進經驗,提高公眾對綠色建筑的認知度,倡導綠色消費理念,普及節能知識,營造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為綠色建筑的推廣創造條件。附件:秦皇島市推進綠色建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013年7月30日
附件:
秦皇島市推進綠色建筑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組 長:邢留逮 市委常委、市s府副市長
副組長:安生宏 市政府副秘書長
呂寶全 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 員:孫國勝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楊鐵林 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柳春青 市財政局局長
李增文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楊學功 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彭 云 市城鄉規劃局局長
馬 壯 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陳寶奎 市水務局局長
高 棟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
孫寶旗 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石兆旭 撫寧縣政府縣長
蘇景文 昌黎縣政府縣長
高 峰 盧龍縣政府縣長
王殿忠 青龍滿族自治縣政府代縣長
霍春利 海港區政府代區長
張建江 山海關區政府鍇長
劉學彬 北戴河區政府區長
李 生 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副主任
王占勝 北戴河新區管委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綠色建筑的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及綠色建筑的政策宣傳貫徹、技術應用、锍碳喙艿認喙毓ぷ鰲0旃室主任由市城鄉建設局局長呂寶全同志兼任,辦公室下設三個工作組,分別是綜合協調組、技術服務組、政策保障組。
(一) 綜合協調組
組長:呂寶全 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務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工作職責:貫徹實施領導小組的決策、決議;協調各部門工作。
(二) 技術服務組
組長:喬樹榮 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科學技術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務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各縣、區政府,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北戴河新區管委。
工作職責:按照國家綠色建筑評價兇己吐躺建筑評價技術細則,建立健全綠色建筑標準體系,編制綠色建筑設計導則、施工導則和驗收規范。合理制定綠色建筑規劃和技術路線;公布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新材料目錄和技術、工藝、設備、產品、材料的限制、禁止使用目錄,并建立綠色建筑材料備案泄告制度;組織綠色建筑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培訓,培養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營等方面的專業人才。
(三) 政策保障組
組長:張文權 市財政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
工作職責:統籌安排綠色建筑專項資金,專項用于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的獎勵和綠色建筑標準規范、指標體系的建立、技術研究、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宣傳培訓等工作;研究制定我市推進綠色建筑財政激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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