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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指標體系
時間:2025-07-12 14:14:18 作者:GBWindows 來源:行業網站 閱讀:713內容摘要: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園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作出明確部署。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印發《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910號,以下簡稱《通知》),啟動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工作,為統籌有序開展零碳園區建設提供重要工作指引。具體內容如下:01《通...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園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作出明確部署。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印發《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910號,以下簡稱《通知》),啟動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工作,為統籌有序開展零碳園區建設提供重要工作指引。具體內容如下:
01《通知》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
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5〕9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園區,逐步完善相關規劃設計、技術裝備、商業模式和管理規范,有計劃、分步驟推進各類園區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園區和企業減碳增效,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堅實有力支撐。現就零碳園區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任務
(一)加快園區用能結構轉型。加強園區及周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支持園區與周邊非化石能源發電資源匹配對接,科學配置儲能等調節性資源,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鼓勵參與綠證綠電交易,探索氫電耦合開發利用模式。推動園區積極利用生物質能、核能、光熱、地熱、工業余熱等熱能資源,實現供熱系統清潔低碳化。探索氫能、生物質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二)大力推進園區節能降碳。推動園區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進企業能效碳效診斷評估,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監察和日常監管,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落后產品設備。支持企業對標標桿水平和先進水平,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鼓勵企業建設極致能效工廠、零碳工廠。
(三)調整優化園區產業結構。鼓勵園區加快自身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布局發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探索以綠色能源制造綠色產品的“以綠制綠”模式。支持高載能產業有序向資源可支撐、能源有保障、環境有容量的園區轉移集聚,探索深度降碳路徑。
(四)強化園區資源節約集約。統籌規劃園區及企業空間布局,提高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平,促進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健全園區廢棄物循環利用網絡,推進工業固體廢棄物、余壓余熱余冷、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
(五)完善升級園區基礎設施。優化園區基礎設施規劃設計,系統推進電力、熱力、燃氣、氫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推動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完善園區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加快運輸工具低碳零碳替代。
(六)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支持園區與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開展深度合作,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探索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機制,圍繞低碳零碳負碳先進適用技術打造示范應用場景,形成具有商業價值的技術解決方案。
(七)提升園區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園區建設覆蓋主要用能企業的能碳管理平臺,強化園區及企業用能負荷監控、預測與調配能力,為碳排放核算、源網匹配調節、電力需求側管理、多能協同互補、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撐。
(八)支持園區加強改革創新。支持地方政府、園區企業、發電企業、電網企業、能源綜合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參與零碳園區建設,圍繞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給消納探索路徑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園區以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形式參與電力市場,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電力系統穩定性。
二、保障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零碳園區建設,鼓勵各地區對零碳園區建設給予資金支持,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等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鼓勵政策性銀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中長期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于零碳園區建設。支持園區引入外部人才、技術和專業機構,服務企業節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產品碳足跡認證等。探索對零碳園區多能互補、多能聯供項目實行“一個窗口”審批制度。強化用能要素保障,在零碳園區范圍內創新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模式,探索實施區域審批或項目備案。加強新建園區、新能源電源、供電設施等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統籌推進零碳園區建設,持續深化相關領域改革創新,在試點探索、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等方面對零碳園區建設給予積極支持。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導各地區推進工業園區低碳化改造,推動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建設零碳園區。國家能源局指導各地區加強零碳園區綠色能源供給體系建設和改革創新,推動園區供用能模式變革。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本地區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門等結合實際抓好工作落實。
(二)組織園區申報。在綜合考慮能源稟賦、產業基礎、電力安全可靠供應、減碳潛力等因素基礎上,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本地區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門等推薦有條件、有意愿的園區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基本條件見附件1),并指導園區綜合分析項目可行性,測算經濟、環境、社會效益,按要求編制申報書(大綱見附件2)。各地區推薦園區數量不超過2個,于8月22日前將推薦園區名單及建設方案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三)扎實開展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對地方推薦園區的建設方案進行審核,統籌考慮產業代表性、綜合示范性、碳減排潛力等因素,確定首批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名單。對于納入建設名單的園區,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工作指導,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各地區可結合實際開展省級零碳園區建設。
(四)加強評估總結。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期滿后,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自評估。自評估符合要求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評估驗收(指標體系見附件3),通過評估驗收的園區正式成為國家級零碳園區。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方面及時掌握本地區零碳園區建設進展,梳理總結經驗,為相關行業、區域和其他園區低碳化改造探索有益經驗。
02零碳園區建設基本條件
一、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主體為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省級開發區原則上應列入最新版《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視情可拓展至近年來新建設的、由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批復的新興產業園區或高新技術園區。
二、建設范圍可為園區整體,也可為“園中園”。以“園中園”形式申報的,需有明確的四至邊界,建設和管理由所在園區管理機構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
三、在能耗和碳排放統計、核算、計量、監測等方面具備一定基礎。
四、3 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其他社會不良影響事件。
03國家級零碳園區申報書大綱
一、建設基礎
(一)園區基本情況。簡述園區申報邊界、建設主體、區位條件、規劃布局、經濟產業發展水平等基本情況。
(二)產業發展情況。簡述園區主導產業、重點企業發展狀況、已引入或規劃中的重點項目及投資規模等產業發展情況。新建園區簡述規劃引入產業和招商引資情況。
(三)能源供應及消費情況。簡述園區近三年分能源品種的能源供應與消費情況。能源供應部分應區分園區外購能源和自供能源,能源消費部分應區分用作燃料、用于能源加工轉換及用作原料等用途。新建園區可不提供能源供應及消費現狀。
(四)碳排放情況。根據零碳園區碳排放核算方法(附件 4),對園區近三年碳排放進行測算分析,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園區分年度碳排放量、單位能耗碳排放、碳排放結構等。新建園區可不提供歷史碳排放情況。
二、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的可行性分析
(一)園區能源消費與碳排放趨勢。以園區能源消費、年度碳排放現狀數據為基礎,結合園區產業發展、重點企業產能變化、重點項目布局等情況,綜合考慮零碳園區建設要求,測算分析園區未
來能源消費和碳排放變化趨勢。
(二)目標可達性分析。根據園區能源消費和碳排放趨勢,從能源供應、工業過程減排等方面說明零碳園區建設的有利條件和問題挑戰,論證零碳園區建設的可行性。
(三)綜合供能方案。結合園區及周邊資源能源稟賦,設計園區綜合供能方案,并對供能方案是否能夠滿足園區及企業需求、是否能夠達到零碳園區標準進行論證。
三、建設目標
以 2025 年為基準年,確定零碳園區建設期,圍繞零碳園區建設指標體系提出建設目標,明確零碳園區建設的路線圖、時間表以及不同階段建設重點等。
四、重點任務
圍繞加快用能結構轉型、推進節能降碳、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強化資源節約集約、完善升級基礎設施、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提升能碳管理能力、加強改革創新等任務,結合園區實際提出實現建設目標的具體舉措。如建設零碳園區過程中不涉及某項任務,可不在方案中表述。園區可結合自身實際,創新提出其他有利于零碳園區建設的重點任務。
同步提出支撐重點任務的重點項目,并簡要闡述工程項目有關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建設主體、建設內容、投資規模、建設周期、實施計劃、對于零碳園區建設的意義等內容。重點項目情況以表格形式呈現。
04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指標體系(試行)
一、指標類型說明
核心指標:零碳園區建設必須達到的目標,是園區驗收評估的首要條件,按照園區年綜合能耗規模分為兩類。達不到核心指標要求的園區,原則上不得申請驗收。
引導指標:在零碳園區建設過程中發揮路徑引導作用,同時也作為園區驗收的參考指標。由于客觀條件不具備開展相關工作的園區,可在申報材料中說明原因,相關指標將不納入驗收要求。
二、部分指標解釋
1.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指園區范圍內每年度實際消費的各類能源的總和,單位為“噸標準煤”。其中,電力消費能耗按照等價值計算。
2. 單位能耗碳排放:指園區范圍內每消費一噸標準煤產生的碳排放量。本通知所稱碳排放僅指二氧化碳排放,不含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
余熱/余冷/余壓綜合利用率:用于衡量生產過程中對熱能、冷能和壓力能的回收利用程度,綜合利用率是三類能源綜合利用率的加權平均值。
五、經濟性分析
結合重點任務實施路徑及重點項目內容,測算零碳園區建設的成本投入和預期經濟收益,分析成本結構與收益來源,評估零碳園區建設的投資回收周期、內部收益率。
六、保障措施
簡述組織方式、政策支持、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務實舉措,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獲得地方政府和園區企業支持、是否計劃建立專項工作機制、是否已建或擬建產學研合作平臺、是否能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給消納方面開展探索、是否擁有能夠支持零碳園區建設的人才隊伍等。
零碳園區碳排放核算方法(試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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